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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大学生用裸照贷款:自己选的路,脱光也要走完?|今日话题

2016-06-17 张德笔 今日话题

导语

 
今日话题

前几天,有人在微博上爆料,某网络借贷平台可“裸条放款”——女大学生借钱要先拍裸照作为抵押。后经至少4家媒体各自调查,这一爆料被证实,而且“女大学生”确实牵扯其中。我们真的应该把错全部归于“毫不无辜”的女大学生,并且同情“毫不知情”的借贷平台?




到底是什么人,为了不多的钱,“愿意”把尊严全部抵押


她们到底是什么人?


什么样的女生,愿意脱光了,一手举着自己的身份证放在胸前,一手拿着手机自拍,然后把照片传给出借人,让这张裸照成为“信用抵押”?



某大学生贷款群公布的女生照片


答案是显然的:迫切需要钱的人。可即使“为了钱”,也有一个性价比的问题,付出如此大的代价(前期面临性羞辱、后期面临裸照扩散的风险),能借到多少钱呢?


这次的答案有些让人吃惊。据多家媒体的调查记者暗访,即使有了裸照作为抵押,大多数借款不过在500至1000元。数额最多的一起案例,也不过5000元。对无盈利能力的大学生而言,这笔钱或许不算太少,但也不是一个让人“铤而走险”的数额。究竟是什么境遇下,会让这些女生如此穷途末路地奔向万丈深渊呢?


对一般的大学生而言,自己无收入、朋友多为穷学生、正规借贷途径狭窄,这些因素确实会让他们在手紧时无计可施,但这些愿意裸持身份证换贷款的学生,并不仅仅如此。


她们借遍周边朋友而无人可借,她们信用卡已经刷爆,甚至,她们都不是第一次在“借贷宝”这样的平台上借款,而是反复借款、利滚利大到吓人后,才被用索要裸照的方式,作为继续借款的抵押。


看起来,好像确实有点自作自受。


虽不存在逼迫,但谁在主动作恶,一目了然


在以往诸多大学生借贷纠纷发生时,就已经有很多不同情的声音出现,这次尤烈。有人说,既然路是自己选的,那么脱光衣服也要走完。


坦率地说,“裸持”女生在发出裸照的那一刻起,就应该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。后续事件的发生,并没有意外。说好听一点,这叫自我保护意识弱;说难听一点,这叫不自爱。


但如果仅仅止于批评、鄙视“裸持”(手持身份证裸体拍照作为贷款抵押)女生,则是小看了整条产业链。实际上,据探针报道,“裸持”一直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,其放贷对象,也不仅仅是大学生,也包括社会人员。但“社会人员的还款率明显低于学生”。


这一点并不难理解,因为学生毕竟有学校拴着,面对裸照威胁时更忧心名誉权(非常害怕同学知道),实在没辙时还有父母兜底。正是基于这些因素,我们在一些大学生贷款群里,发现放贷人首先要求借款人出示学生证。


这种“目标锁定”是非常可怕的。首先,大学生这个群体并不适合贷款去消费(贷款交学费是另一种情况),而愿意用“裸持”这种方式去贷款的大学生,更是大学生群体中的“不适宜贷款者”——她们已经穷尽所有方式,都借不到钱了,而且负债累累。


这个时候,某些人找上她们,就是想让这个雪球越滚越大,大到可以收网的时候,威胁你要放出裸照。这种方式当然有“鱼死网破”的风险,但既然可以成为潜规则,说明长期来看收益不错。



平台不用负责?洗清责任没有这么容易



这次“裸持”事件,有不少人认为涉事平台借贷宝无责。先来看一个很流行的言论:




这位说媒体“不懂业务、太缺公道”的微博认证用户,自己本身是某“熟人借贷”平台的创始人。他认为平台可以免责理由很简单:平台对此类借贷毫无所知,平台只鼓励熟人借贷。


借贷宝默认“熟人”之间是相互了解的,彼此是互相取信的,所以平台不承担借贷风险,而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自担。


这种说法,说服力是不足的,企业责任不是没有的。首先,不管是什么金融机构放贷,都要核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。借贷宝把核查的责任推给“熟人借贷,彼此了解”,首先是逃避了企业责任;其次,从事实层面来看,所谓“熟人”借贷,其实借钱的往往都是陌生人。这次裸照事件涉及的女生,没有一个是和“熟人”借的钱。



借贷宝不承担风险,因为借款发生在”熟人“之间


借贷宝或许可以说,我们是创新,我们不知情,我们不受益,我们也是受害者。不容否认,科技创新会带来交易成本的降低,但不及时堵上漏洞,也会给不法之徒提供更广大的“作为空间”。另外,借贷宝或许真的可能对“裸持”事件不知情,但绝无可能对大量借款并不发生在熟人间不知情。


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,压垮“裸持”女生的最后一根稻草是“逾期管理费”。据《北京商报》和探针的报道,一笔数千元的借款若逾期半年,叠加进“高利贷”“逾期管理费”这两个因素,会让负债巨变成几十万。正是如此,借贷宝所谓“不受益”的说法存在很大疑问。


借贷宝的借款协议规定,如果借款人超过宽限期还没有偿还全部借款本息,那么自宽限期次日起,借贷宝将以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准,以24%为年化罚息利率计收罚息。除此之外,借款人还需向网贷平台支付一定的逾期管理费。


为借贷宝辩护的人提出“逾期管理费,是借款人、出借人、借贷宝三方同意的,执行契约合情、合理、合法。”


遗憾的是,这一说法,最高法并不支持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指出,不管是约定了逾期利息,还是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(如逾期管理费),只要总计超过24%的部分,人民法院都不支持。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认为,“逾期管理费本质上是违约金,借贷宝的罚息加上逾期管理费超过了24%的红线。”


这笔“逾期管理费”是交给借贷宝的,而不是交给高利贷团伙。并且这笔费用,如果真的闹上法庭,法院也是不支持的。所以,还能说借贷宝在“裸持”事件中没受益吗?


受害女生不用害怕,“裸条”、高利贷皆不具法律效力


对“裸持”女生而言,事情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,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及时止损,如果面临高利贷团伙散布裸照的威胁,应该第一时间报警。发布裸照的人,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,则涉嫌触犯刑责更为严厉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。



百度贴吧上已经有人在售卖“裸持”女生照片


并且,“裸条”并不能作为抵押。“裸条”其实是一种名誉权,而非物权。根据我国《担保法》规定,担保的法定形式主要有保证、抵押、质押、留置、定金,“裸条”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。


关于校园贷有多么坑人,我们在以前的专题《百万负债逼大学生跳楼:小额贷款沦为坑娃坑爹利器》中有过详细展示。但校园贷毕竟不是高利贷,而所有“裸持”事件的背后,都指向了高利贷,周利达到30%。


周利30%是什么概念?下图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,日利率万五,换算成周利率是0.35%,两者之间相差85倍。



另外,周利30%,也就是年利率1440%。而根据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》中的规定,借款年利率不得超过36%。这又是超了40倍。所以,如此离奇的高利贷,是不可能获得法律认可的。


结语

 
今日话题

再次强调,面向大学生群体的消费性贷款,绝对不是好事情。而“裸条”事件,则是再一次刷新了底线。



第3559期 本期责编 张德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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